近日,我院成功完成武侯区第一例工伤康复(稳定期)联网结算,为工伤康复患者提供了便利的就医结算流程。
工伤人员及所在单位向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提出工伤申请获批后,在我院进行康复治疗(稳定期和维持期)均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不仅可以减轻工伤患者家庭负担,更能使工伤职工身心健康得到最大程度恢复,提高生活质量,回归家庭与社会。
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成都市工伤人员直接联网刷卡支付,其他市州工伤人员先行垫付结算后到参保地报销结算。
我院作为一家集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具配置于一体的定点机构,能为工伤患者提供康复医疗、辅具配置双重服务。我院门诊开设有内科、外科、儿科、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疼痛康复、中医骨伤等科室,擅长治疗脑瘫、偏瘫、截瘫、截肢、面瘫、骨关节术后、软组织损伤、颈肩腰腿痛、头痛、失眠、运动障碍、言语障碍、心肺功能障碍等病症;还可提供常见内科、儿科疾病诊疗,亚健康群体调理治疗,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及康复治疗,能满足康复病人多种康复评估及治疗需求,让患者得到及时、全面、优质的治疗服务。
工伤保险小知识:
工伤是什么呢?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工伤康复是什么呢?
工伤康复是指综合协调地应用医疗的、工程的、教育的、职业的、心里的、社会的和其他措施,对工伤职工进行治疗、辅助、训练、辅导、补偿、提高或者恢复工伤职工的功能,以消除或者减轻工伤造成的后果,改善工伤职工参与劳动就业等社会生活的自身条件。
工伤康复按照工伤人员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需要,划分为急性期工伤康复、稳定期工伤康复和维持期工伤康复三个阶段,实行定康复机构、定病种类型、定康复项目、定康复期限的“四定”管理原则。
为保证工伤人员获得及时、专业的康复治疗,遵循工伤康复延续性的特点,急性期康复确认按照先康复后确认的原则进行;稳定期康复和维持期康复确认按照先确认后康复的原则进行。
(一)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由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由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康复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入院病情记录、手术记录、出院病情证明、以及各项特殊检查(含X线片、CT/MRI 检查报告,相关检验、化验结果); 未住院者,提供门诊病情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复查鉴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或者复查 )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确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齐申请材料20日内,根据工伤职工的相关伤(病)情诊断治疗证明、评估报告及检查报告,依据《成都市工伤康复介入确认标准》进行康复价值确认。必要时,作出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20日。康复确认结论书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工伤康复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康复阶段:急性期、稳定期、维持期。
稳定期:指因工伤造成身体功能障碍,在伤情相对稳定后,需要进行系统、综合的康复治疗的情形。
维持期:指颅脑损伤、脊髓损伤等1-4级工伤人员经稳定期康复后,仍需住院进行维持性康复治疗的情形。